舉報錢楓侵害者目前未提交任何證明本人身份的材料
8月25日,新浪微博@微博管理員 發公告稱:“自8月24日以來,微博用戶@小藝希望壞人被懲罰 受到廣大網友關注。為確保熱點當事人身份和微博內容真實性,避免冒充、謠言等異常情況出現,微博站方已通過微博私信、電話、短信等方式告知@小藝希望壞人被懲罰 需進行身份核實,但截至目前該用戶未提交任何證明本人身份的材料,無法證明為當事人本人,或得到本人授權委托。”
8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通報錢楓被曝性侵一事。通報中稱,2019年事發后專案組第一時間開展調查取證,經調查未發現強奸犯罪事實,遂依法作出不立案決定,肖某對此未提出異議,之后也未申請復議。
24日,“小藝希望壞人被懲罰”發表長文,控訴湖南衛視主持人錢楓曾在2019年把她灌醉后實施強奸,據其控訴:事后錢楓意圖用錢安撫,小藝拒絕后報警,后案件不了了之。
通報內容:
今日,網民“小藝希望壞人被懲罰”發帖稱,其曾于2019年遭電視節目主持人錢某強奸。對此,上海警方高度重視,即開展相關核查工作。
經查,2019年2月15日22時許,長寧警方接肖某報案稱,其于2019年2月14日晚與錢某等朋友聚餐飲酒唱歌后,在錢某住處遭其強奸,警方即依法受理。鑒于案件復雜性,成立了由刑偵、法制等部門組成的專案組,并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調查。
專案組第一時間開展了全面調查取證工作:為報案人開具驗傷單進行身體檢查;對案發現場進行細致勘查提取雙方相關生物檢材并進行司法鑒定;對涉事雙方、參與聚餐相關人員、網約車司機、小區保安等開展調查取證:調取案發地周邊場所視頻資料等。專案組綜合證
據情況認為,現有證據不能證明存在強奸犯罪事實。
2019年3月15日,長寧警方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將《不予立案通知書》直接送達肖某,并告知其可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復議。肖某未提出異議并簽字確認,之后也未申請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肖某如有其它新增涉案證據,可向警方提供,警方將依法開展調查。肖某如對長寧警方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不服,可向檢察機關申請立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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