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河邊的錯誤》,執著于“追兇”,你就輸了
◎李寧
電影《河邊的錯誤》放映結束,許多觀眾陷入了錯愕與茫然。筆者所在的影廳里,面對戛然而止的結尾,有人竊竊私語:這就結束了?他們甚至在片尾字幕結束后仍遲遲不愿起身離開,可能是還未從劇情的重重疑霧中走出來,亟須一個清晰的真相。顯然,《河邊的錯誤》并不是一部容易理解、可以被歸類的電影,它有一定的觀影門檻。余華原著的光環,加上魏書鈞獨特的文藝片趣味,令影片呈現出別樣的迷人風格。
自反式電影
影片的開場,是一場雨中的貓鼠游戲。扮演警察的孩子一路追逐,認真地緝捕“兇手”。當他志在必得地推開一道門,門外卻是殘壁斷垣,窮途末路。此刻,孩子的視線與樓下主人公馬哲的身影形成了交錯。
這一幕是整部影片的濃縮,也是主人公馬哲命運困境的隱喻。它提醒著我們,《河邊的錯誤》雖然披著懸疑犯罪片的外衣,卻是一部有著顯著的自我解構色彩的自反式電影。
偵探類文藝作品的主角,往往是充滿理性的現代主體,依賴強有力的邏輯去抽絲剝繭、尋繹真相。作為問世于上世紀80年代的先鋒小說,余華的原著《河邊的錯誤》以偵探敘事來拆解偵探小說,進而解構其中的理性與秩序,去發掘人生與世界的荒謬底色。
電影《河邊的錯誤》雖然在情節上多有更改,但基本保持了原著的敘事路徑與內在氣質。如果按照類型片的欣賞習慣,就不免會陷入創作者所設置的敘事陷阱。越是執著地辨別兇手、揣測動機、拼接真相,破解原本沒有謎底的謎題,就越是正中創作者的下懷。影片所要凸顯的,恰恰是一種非理性、不確定性與反常性。
影片自反性的另一點,體現在對于電影藝術本身的觀照。片中,廢棄的電影院被挪用為派出所的辦公場所,這一頗具荒誕意味的設定可謂十分巧妙。原著中并沒有這一情節,影片此舉延續了魏書鈞在《永安鎮故事集》等前作中對于“元電影”的迷戀,同時也將影院空間與主人公的心理狀況與身份處境進行了勾連。
作為主導偵破的刑警隊長,馬哲在案件中扮演了導演/觀者的雙重角色。在電影院這個混淆真實與虛幻的造夢機器與認同裝置中,馬哲窺探著別人的命運,也索解著自己的內心。他在影院里進入的那一場離奇幻夢,如同影片中多次出現的鏡像一樣,是一個典型的精神分析意義上的自我凝視與認同建構。
邊緣人群像
電影院這一廢墟空間與主人公馬哲的另一方面的勾連,在于確認了他的邊緣人身份。片中,墜落在地的影院招牌與燃燒的攝影機固然可以解讀出“電影已死”“藝術終結”等含義,但更直接的作用是為人物的命運營造了一種無常而奇詭的氛圍。
馬哲顯然是一個與周圍世界格格不入的人物。在派出所里,他不善于曲意逢迎,嚴肅而緘默,笨拙而孤獨。一身皮衣與他人整齊的著裝相比,像是無法融入集體的異類。相較好大喜功、看重集體榮譽的所長,他更在意案件的真相。
在家中,耽于工作的他算不上合格的丈夫。在懷孕而敏感多思的妻子面前,他缺乏應有的情感關懷。片中有這樣一幕顯示出創作者的影像巧思:在因胎兒的智商問題陷入分歧后,馬哲與妻子回到家中,二人無論怎樣在狹小的空間里移動,始終被畫面分割在不同的畫框中。影片以這種分割式構圖,暗示二人之間難以彌合的情感裂隙。
馬哲的悲劇性命運在于,在這場連環殺人案中,他遇到了一群似乎與自己一樣被主流社會所壓抑的同類:年邁的幺四婆婆與瘋子之間,有著難以啟齒的情感關系;說真話的孩子不被相信與理解,并最終死于天真與好奇;王宏與錢玲無法沖破世俗倫理的界限,只能活在月亮的背面,徘徊于詩歌的世界里;曾因流氓罪被判入獄的許亮,實際上是熱愛扮裝的性少數者。他們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都是無法與世界兼容的“異類”。時代的河道不允許逆流與波瀾,而他們是河邊需要被修正的錯誤。
馬哲自信地認為自己可以順利地破獲案件,卻不料一步步地陷入命運的深淵。中途,他也曾試圖從案件中抽身而出。于是,他穿起與許亮款式相仿的男裝,想要混跡在日常煙火里,做一個等待妻子下班、為妻子下廚的好男人,卻發現為時已晚。飯后的甜蜜時刻與墻上完好無缺的拼圖提醒著觀眾,一切只是大夢一場。
影片一開始所引用的加繆的文句“人理解不了命運,因此我裝扮成了命運,我換上了諸神那副糊涂又高深莫測的面孔”,早已給馬哲劃定了存在主義式的結局。他似乎別無他途,只能走上自我“毀滅”的道路:殺死瘋子,成為瘋子。
瘋癲的隱喻
與許多文藝作品中的“瘋癲”意象一樣,《河邊的錯誤》中的瘋子形象也有著明顯的象征意味。由于創作者的有意留白,影片展現出充分的多義與曖昧,觀者可以從中讀出多樣的意涵。顯然,影片可以視為一則觀照“瘋癲與文明”這一宏大議題的寓言文本。
原著《河邊的錯誤》寫于上世紀80年代中后期。我始終覺得,這篇象征意味濃郁的小說有著對當代歷史創傷的回望與反思,揭示出大時代對于個體的壓抑與遮蔽。只不過現代主義修辭所帶來的多義性成為一種障眼法,當然也是一種保護殼。
電影《河邊的錯誤》將故事背景設定在上世紀90年代,并不影響影片的指涉意味與寓言色彩。影片通過馬哲走向瘋癲的命運,為我們揭示出世界的荒誕本質與非理性面目。如果仔細體會,影片實際上提供了一種開放式的雙重結局。第一重結局是馬哲殺死瘋子,陷入瘋癲,隨后其樂融融的頒獎環節與家庭段落皆出自他瘋癲后的幻覺。另一重結局則是馬哲的確因殺死瘋子而獲得獎勵,事業與家庭重回正軌。但在第二重結局中,新生兒水中玩耍的場景暗示著瘋癲的循環與延續。無論哪一種結局,瘋癲都是最后的真相。
影片同時也揭示出,正常與反常、主流與非主流、瘋癲與理性的對立,往往是被社會權力所建構出來的。片尾,馬哲身著警服上臺領獎,這是他片中為數不多的脫下皮衣的時刻。然而這一段落中,馬哲空洞的眼神提醒著我們,他褪下了皮衣、融入了集體、回歸了理性,但也失去了真正的自我。或許,正如福柯在《瘋癲與文明》中所寫的那樣:瘋癲有時往往比理性更接近于幸福和真理,比理性更接近于理性。
相關資訊
評論
- 評論加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