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穎積極道歉P圖案終結 法院贊其傳遞正能量
11月27日,根據北京海淀法院消息,林志穎與原告朱慶福的“PS圖片案”已經順利結案。該案在9月8日審理,判決林志穎在新浪微博首頁置頂72小時道歉聲明,并且賠償其經濟損失共計30
11月27日,根據北京海淀法院消息,林志穎與原告朱慶福的“PS圖片案”已經順利結案。該案在9月8日審理,判決林志穎在新浪微博首頁置頂72小時道歉聲明,并且賠償其經濟損失共計30余萬元。截止目前,林志穎已經積極履行了賠償任務,此次糾紛徹底畫上了句號。
在此次案件中,林志穎因為微博曬“P圖”,被該圖作者朱慶福起訴至法院。海淀法院審理后認為林志穎發布的涉案微博配圖侵犯了朱慶福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犯,并要求林志穎道歉和賠償,林志穎隨后執行了判決并且沒有提起上訴。
在這次案件中,林志穎認錯態度良好,道歉和賠償積極。在微博中明確表示:“身為一名演藝人員,更需要謹言慎行,并且負起一定的社會責任,誠望大家以此為戒,共同尊重他人知識產權。”
海淀區法院稱贊林志穎顯示出了尊重知識產權的正能量,網友也稱贊林志穎知錯就改的認錯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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