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韜二審勝訴判, SM主張“專屬經紀約”被駁回!
2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黃子韜與韓國SM公司專屬經紀約”系列案件作出二審判決。法院認定SM公司主張的“專屬經紀權”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
2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黃子韜與韓國SM公司專屬經紀約”系列案件作出二審判決。法院認定SM公司主張的“專屬經紀權”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所列明保護的民事權益,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此前,黃子韜因與某公司合作發行專輯被韓國SM公司以共同侵犯其專屬經紀權等合法權益為由起訴。一審SM公司敗訴后,再度提起上訴。
讓我們把時間回顧到2015年4月。
黃子韜父親在微博發長文表示因黃子韜受傷并未得到公司支持,下定決定讓黃子韜回國發展。從此,黃子韜與SM公司的解約大戰也拉開了“序幕”。
在這之前中國法院之前已經在北京、上海兩地連續兩次全面駁回了SM的各種訴訟請求。
雖然官司勝訴了,但是到目前為止黃子韜解約還沒有成功,很多網友都非常好奇,黃子韜和鹿晗吳亦凡原先是同一組合,隸屬韓國SM公司,那為何鹿晗和吳亦凡就能成功和解呢?
評論
- 評論加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