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晟質疑電影宣發費去向 光線:無權利&義務披露
青春光線回應全文:對丁晟導演的回復一.我們注意到丁晟導演關于電影《英雄本色2018》宣發工作的一些訴求,非常理解丁晟導演對于本片票房不理想的焦慮,我們認為影片涉及的各方都力所能及付出了最大的努力。二.
青春光線回應全文:
對丁晟導演的回復
一.我們注意到丁晟導演關于電影《英雄本色2018》宣發工作的一些訴求,非常理解丁晟導演對于本片票房不理想的焦慮,我們認為影片涉及的各方都力所能及付出了最大的努力。
二.本片由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與霍爾果斯青春光線影業[微博]有限公司聯合發行,根據青春光線與北京文化簽訂的聯合發行協議,宣發成本在雙方共同確認的情況下,由青春光線執行。宣發工作業已完成。
三.在影片上映后,青春光線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合同義務。除此之外,我們沒有權利和義務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包括宣發明細在內的任何信息和資料。請丁晟導演理解。
我們認為影片的票房是由影片品質和宣發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其中影片的品質是根本。我們不愿意看到,票房好的影片都歸到影片品質好,票房不好的都讓宣發背鍋的行業怪象,以現在中國電影市場和觀眾成熟度來說,任何好電影都不會被市場和觀眾辜負。
霍爾果斯青春光線影業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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