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槍殺大案第14集劇情
第14集
劉剛組在守候調查時走訪了市場管理機構,從中得知,24、25攤位是兩年青人合租,一個人于春節前后酒醉摔傷,另一個不知去向。因攤位費已交到6月份,所以,攤位暫留。1998年3月9號,劉剛組返回西安。當守候的劉剛組四人一無所獲時,案犯在劉大頭帶領下到服裝廠踩點,汪強佯稱欲訂貨,先看看生產能力和仿真能力。服裝廠門口停一輛車號為陜U51089的車,是老板張二毛的。四案犯想綁架張二毛,但對方墻高門厚,不知如何下手。董的意思是殺先張二毛,搶了車,直接開車用鑰匙入室。搶錢,殺人。因張二毛包養女人,可先守候此女人的住所附近,以掌握其活動規律。1998年3月9日,李全發交待劉剛,曲江村報案,有年輕人租其房,很有錢,某日,發現此人在擦槍。李讓劉剛注意安全。1998年3月9日晚,劉剛欲抓捕此人。燈亮,似有人。決定在鄰房支牌桌摸麻以待。半夜捕之,對方自稱武警。查證件,槍號,是誤會。持槍人是成都市的一名武警中尉,秘密結婚至西安。1998年3月10日,碑林區長樂坊某大院,自來水流滿大院,已一個星期,似無人。尋源而查,是二樓某住戶。同院小伙子三亮登查,似有人,似死亡,遂驚呼。這是一起殘忍的入室殺人案。案發現場,劉剛組到。現場情況由碑林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劉耀介紹:死者為20多歲的女青年,與閑雜人員常來往。死亡有一個星期,尸體已高度腐敗,有彈殼。無強奸跡象,被勒死。死亡時間為3月5、6號。房東老家為河南,退休,因與兒子關系不和,已回河南,兒子是重點人口。案犯為一人,身高178至180,案后,抽煙,洗手,用毛巾擦皮鞋,很從容,估計應與死者認識,有空錢包,搶劫殺人。死者叫周小蓮,她的通訊錄上有200多個男子的電話等,現已查證了10多個,各行各業都有,在朱雀門外華麗歌舞廳坐臺,歌舞廳的老板說,周小蓮可能是延安人,沒驗過其身份證,介紹人是一個叫秋子的小姐。可能是周小蓮的表姐,秋子已傍大款離走。碑林區刑警大隊欲請延安警方協查,有無周小蓮這個女人,另據周小蓮的老板講,周小蓮有手機,但現場沒有發現這個手機,可能讓案犯帶走了,彈殼為六四手槍。但是,目前將周案和槍案合并,還沒有絕對依據。當警方認真調查時,